公开本-年产1.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
验收意见+验收工作组名单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年产1.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常州润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工程环境保护设施于2021年11月竣工,并于2021年11月投入环保设施调试期。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常州组织召开了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年产1.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会,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
1、生态环境影响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输电线路调查范围内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本工程施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期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了变电站土地硬化、回填土壤、植被恢复、绿化等工作。验收调查表明,本工程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电磁环境影响
经验收监测,变电站四周及周围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了厂区内已有化粪池中。因此施工废水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工程在环保设施调试期变电站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加强了对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了夜间施工,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经验收监测,变电站厂界排放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大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施工单位采取了各种防扬尘措施,如喷洒水、遮盖等防范措施,并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了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了扬尘扰民现象。
本工程在环保设施调试期无扬尘等大气污染物产生,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弃土、弃渣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种废弃建筑装饰材料也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了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工程110kV变电站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本工程自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以来,站内铅蓄电池未更换、也未产生废变压器油,后期变电站主变在维护、更换等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厂区内已有的危险废物储存间中,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外排。
本工程输电线路在环保设施调试期无固体废物产生,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无需要整改的情况。
综上,本工程在施工期和环保设施调试期认真落实了相关环保对策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电磁环境、水环境等的影响很小。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没有了!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