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本-格林保尔变电站线路工程
验收意见-验收工作组名单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武进区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110kV线路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为常州常供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常州润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工程环境保护设施于2021年8月竣工,并于2021年8月投入环保设施调试期。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常州组织召开了武进区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110kV线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会,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
1、生态环境影响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输电线路调查范围内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本工程施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期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输电线路施工结束后,对新立杆塔处、牵张场、临时便道等进行了生态恢复,弃土弃渣等固体废物及时进行了清运,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电磁环境影响
经验收监测,本工程输电线路调查范围内测点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测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同时能够满足线下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
3、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居住在格林保尔厂区宿舍内,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送往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塔基及电缆通道施工时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
本工程在环保设施调试期无废水产生,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时采用了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尽量控制了设备噪声源强;加强了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了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未在夜间施工,最大程度减轻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经验收监测,本工程输电线路调查范围内测点处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2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进行了密闭,避免了沿途漏撒;加强了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进行了合理的装卸和规范操作;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了冲洗等,减少了扬尘的产生;施工结束后,对空地进行了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输电线路在环保设施调试期无扬尘等大气污染物产生,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分别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已委托相关运输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已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
本工程输电线路在环保设施调试期无固体废物产生,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无需要整改的情况。
综上,本工程在施工期和环保设施调试期认真落实了相关环保对策措施,本工程的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电磁环境、水环境等的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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